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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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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无效宣告服务流程

1.双方洽谈并签订代理合同

2.我方律师撰写无效宣告申请理由

3.客户在我方律师指导下收集证据材料

4.律师向商标评委提交无效宣告申请材料

5.商评委受理并审理

6.商评委下发无效宣告裁定

7.我方收到裁定书后立即通知客户
 
商标无效宣告所需材料
 
材料清单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个人:身份证】

2、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商标无效宣告理由书

5、商标无效宣告材料目录

6、商标无效宣告证据目录

7、无效宣告商标申请号

8、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合同和发票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发票)

6、企业销售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1、什么时间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
 
    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五年内可以提出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后为什么要进行答辩?

(1)商标被提出无效宣告后若放弃答辩,将直接面临商标被无效的风险。

(2)无效宣告答辩是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反驳申请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书面审理,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成功机率,而答辩无疑将增加成功机率。

3、申请无效宣告除了准备基本申请材料外,还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有: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册或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及发票;合同、销售发票;参展服务合同及发票、展会照片等。

(+86 ) 0755-86116996 / 8611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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