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第9类
本类尤其包括:
——实验室科研用装置及仪器;——操纵船舶用装置和仪器,如测量和传令用装置和仪器;——量角器:——穿孔卡式办公机械;——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下列电动装置和仪器:(1)厨房用电气装置(食品碾磨和搅拌器、榨果汁器、电动磨咖啡器等)和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所有这些归入第七类;(2)抽取或分发燃料的装置(第七类);(3)电动剃刀,修剪刀(手工器具)和熨斗(第八类);(4)用于房间供暖或液体加热、烹饪、通风等的电器(第十一类);(5)电动牙刷和梳子(第二十一类);——钟表和其他计时仪器(第十四类);——主时钟(第十四类);——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第二十八类)。